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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时间:2019年11月14日 22:09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我院各年级、各班级。

一、文件依据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9〕609号)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信院字〔2017〕178号)。

二、具体流程

(一)提前布置

1. 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班代新生开学前、老生班级负责人在本学年结束之前请有意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准备证明材料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本人家庭享受国家具体政策如:建档立卡、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有较大开销或有严重的突发状况需向学院提交病历单或者医院缴费记录等(原件和复印件都可以)。

(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1.新生

班代提前通知班内享受建档立卡政策的同学报到时携带《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复印件,并统计建档立卡名单,将建档立卡材料和名单交给学贷部负 责人,学院留存。新生建档立卡材料与名单统计需专人负责。

2.老生

老生中建档立卡家庭子女需在开学前核实本人家庭是否仍享受建档立卡户资助政策,并及时告知班级负责人。若有新增的建档立卡学生,需在开学时携带《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复印件,班级负责人汇总名单交给学贷部负责人。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额,我院按照比例划分每个班的具体名额,学贷部负责人告知各班负责人具体的名额。

(四)班级开展工作

1.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班级负责人提前通知班内有意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2.组建民主评议小组

班级负责人按照学贷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 建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民主评议小组的组成:

小组组长:班主任

小组成员:未申请本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同学。每个寝室推选一名,若寝室成员全部申请助学金,那么该寝室成员不参与打分。

3.开展民主评议会

(1)确定班级民主评议会召开时间

班级负责人提前通知班主任和学贷部负责人,在班主任指导下,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学贷部负责人到场监督。民主评议会若私自或提前召开,民主评议无效,并追究具体责任。

(2)评议方式

民主评议会采取匿名打分的方式,由班级负责人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标号,按照序号读申请书中家庭贫困的具体情况,民主评议小组使用学贷部发的打分表,以十分制公平、公正打分。。

(3)评议结果

打分结束后,负责人当场计算各个同学的平均分,并在黑板上留下计算以及排序的过程,民主评议小组需要核算分数,无误后把评议结果写在黑板上,并拍照留存,作为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始材料。

班级负责人结合分数高低与班级分配名额,确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初审名单,把对应的姓名和分数填入打分汇总表,之后交给学贷部负责人。

(五)公示

1.班内公示3天

各班级将评选结果在班内公示3天。对结果有异议的同学提交说明与证明材料至班主任处并沟通相关问题。班级公示期满,班级同学无异议后,填写《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请班主任和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各班级公示期结束后,学贷部汇总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打分表和打分汇总表评选交于资助老师,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异议后,将学院初审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提交书面材料至社科楼320办公室反映,公示无异议,确定马克思主义学院xxxx-xxxx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推荐名单。

(六)网上申请

1.完善信息

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完善每一项基本信息,特别是家庭住址按照省市县乡村五级地址填写,银行卡卡号填写信阳工商银行卡卡号,家庭收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2.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完善基本信息后,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按照学院官网上公示的学生名单和对应的认定类型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之后学院审核。

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IMG_256http://gxzz.haedu.gov.cn/

(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汇总表》

班级负责人将各班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同学的相关信息汇总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汇总表》,将其电子版发给学贷部负责人。

(八)材料上报

学贷部负责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交材料。

  1. 《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复印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信阳师范学院xxxx-xxxx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交至逸夫楼南3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zzx087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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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