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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学生会内部工作考评制度

时间:2017年11月01日 12:30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了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人性化方向发展,结合团委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制度。根据本条例,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社团及学生干部的工作予以评定,为培养、使用学生干部以及学生干部年度例行评定提供参考。

一、考评细则

1、签到及会议出勤

(1)学生会成员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1:40-12:00按照签到表到教八签到,根据通知,积极参加当天的相关工作会议。

(2)签到时不准代签,会议不准无故缺席。

(3)如确实有特殊情况的,不能签到或出席会议,必须签到前或会议前上交正规假条2份,办公室、秘书处记录、存档。

(4)如果缺签或不出席会议并无假条者每次扣4分,签到迟到扣2分,签到迟到而准时参加会议者扣3分,签到、会议皆迟到者扣4分,签到有代签者双方各扣5分。

(5)签到和会议每月均全勤者,每月综合得分加6分,其中一项全勤者加3分。

2、值班出勤

(1)团委办公室(社科楼320)、学生会办公室(教八),每位成员根据值班表安排准时到相应地点签到值班。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其他值班工作任务必须准时到位。

(3)秘书处和办公室每个时段都会抽调相关人员进行督察和记录。

(4)值班未到者每次扣3分,迟到者每次扣2分,请假并有假条者扣1分,320值班未到者扣5分,请假而无假条者按未到算。

(5)值班每月全勤并无不良记录者,每月综合得分加6分。

3、大型活动出勤

(1)学生会承接或策划的大型活动,每位成员根据工作安排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学生会成员到场时间根据通知准时全部到位,到秘书处签到备案,活动结束后签退备案。

(3)活动前及活动后由秘书处做好人员出勤及离岗记录和统计。

(4)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需活动前请假并递交正规假条两份予秘书处,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5)学生会成员须在活动结束并完成会场的清理后签退离开。

(6)大型活动无故缺勤者每次扣5分,迟到者扣4分,无故早退者扣3分,请假者扣2分。

(7)大型活动中能够准时到场并始终坚持岗位者,活动结束后加3分并计入月末综合得分。

4、早操检查出勤

(1)分配早操检查工作的体育部成员,根据每周查操安排表,核查班级人数。

(2)查操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

(3)班级负责人做好早操队列整理,早操质量纳入早操考评(分为优、良、中、差)。

(4)体育部查操人员未到者每次扣3分,迟到者扣2分,请假者扣1分(请假需提前一天请并交假条两份,否则视为未到)班级早操质量为优加1分、良不扣分、中扣一分、差扣2分(班级早操请假需交早操假条两份,大院一份、体育部一份(可复印))。

(5)做虚假记录者每次扣5分,班级负责人谎报者扣5分。

(6)早操每月班级全勤并无不良记录者,每月末综合得分加6分。

5、部门社团工作

(1)各部门、社团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本部门、社团实情的工作制度,部门内进行一些工作考评。

(2)各部门、社团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一些有品位、有新意的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挥学生会的校园文化引领作用。

(3)各部门、社团应在学期始末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办公室存档。

(4)相关部门制定工作制度并能落实的该部门加5分。

(5)各部门、社团应配合办公室、秘书处完成相关的信息整理和文件收交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部门扣2分。

(6)各部门、社团采购物品及报账须严格遵守学生会采购物品与报销制度。

(7)班级积极配合团委学生会开展相关活动,落实到位,评选优秀班集体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优先考虑。

6、学生寝室制度

(1)寝室受到公寓办简报批评一次,班级负责人约谈宿舍成员,了解原因,给予批评和建议,向主席团相关负责人汇报后期情况,寝室长考核取消优秀资格。每学期受到简报批评两次的(尤其是连续两周受批评),宿舍全体成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寝室长考核为不合格,学院下发红头文件通报批评宿舍全体成员。

(2)寝室发生矛盾问题时,寝室长隐瞒不报或置之不理的,考核取消优秀资格。寝室出现打架等暴力冲突时,一经核实,打架双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寝室长和宿舍成员知情不报者,寝室长考核为不合格,宿舍成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在寝室搞小团体、故意分离宿舍成员者,一经核实,下发红头文件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4)寝室使用违规电器,一经查到,没收并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寝室长和宿舍成员知情不报者,寝室长考核为不合格,宿舍成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5)大院或学院组织检查寝室时,卫生特别杂乱差的寝室全体成员通报批评,寝室长考核取消优秀资格,并将其宿舍照片公示。

(6)获得文明宿舍的寝室,积极给予表扬并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优秀寝室长加干部基本分的基础上另加基础分的百分之十作为奖励。

7、奖励加分

(1)对团委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明确,并能向同学广泛宣传;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方案酌情加1-3分。

(2)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为大家所认同者加5分。

(3)一个部门、社团积极帮助另一个部门、社团开展活动的,部长加3分,该部参与人员加2分。

8、团委学生会实施主席团主体责任制

团委老师安排任务时当面告知并以通知的形式联系分管主席,分管主席当面告知并以通知的形式联系分管部门,各部门落实到个人。各部门展开活动时,应及时反映、汇报活动相关情况,做到及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学生会主席团、班级班委(含寝室长)述评机制

每学年末对学生会主席团以及班级班委进行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社团负责人通过主席团成员的述评以及平时工作的完成情况对主席团成员进行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评,考核结果与其任职以及综合测评挂钩;班级同学通过班级班委的述评以及平时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对班级班委(含寝室长)进行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评,考核结果与其任职以及综合测评挂钩。不合格票数达到参评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则认定为不合格,撤销其担任职务;合格票数达到百分之五十认定为合格;良好票数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认定位良好;优秀票数在百分之七十认定为优秀。(具体实行办法在实行时进行详解)

二、考评办法

1、每位成员每月以100分为基础,根据其表现情况,扣除所扣分数及加上所奖励分数即为该成员实际得分。考评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90以上为优秀,90以下、80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下、70分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各部门在完成日常工作时,如有两次未按规定要求或时间等完成相应任务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三次及以上未按规定要求或时间等完成相应任务的,进行劝退处理。)

2、部门、社团得分以该部门所有成员、社团主要成员(到部长)实际得分平均数加上部门、社团扣除和奖励分数即为该部门、社团最终得分。

3、秘书处、办公室做好签到、会议及大型活动出勤等的原始数据记录与统计,体育部做好早操检查出勤等的原始数据记录与统计,对于其他方面的考核需相关部门和个人到办公室、秘书处申请备案登记。

三、结果使用

1、每位成员得分和部门、社团得分每月末将通过简报进行公示。

2、部门负责人、班级负责人、社团负责人考核非良好将做降级或开除出会处理。

3、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干事、优秀部门和优秀社团,向获得优秀部门的分管主席、部门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和优秀干事给予相关奖励,部门、社团考评结果与各部门证书和青校名额等评优评先名额挂钩。

4、每学期末通过部长、社长推荐并参考日常考评结果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学生干部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并给予评优评先推荐。

5、每学年度综合测评:优秀者加干部基本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另加基础分的百分之十作为奖励;良好者加基本分,在基本分基础上另加基础分的百分之五作为奖励;合格者加基本分不另外加分;不合格者不加分,并在综合测评中扣除基础加分的百分之十。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学生会

2、本制度经例会讨论有2/3成员通过,报团委批准后生效。

3、本制度为暂行条例,不足之处在实践中由成员提出,经例会2/3通过可进行更改。

信阳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