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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论》和《矛盾论》中学习实践方法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9:48 来源: 作者: 阅读:

靳 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实践论》和《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开山之作,是中国革命胜利的奠定之作,是我党思想理论建设的经典之作,解答了“为什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两论的主要理论内容延伸到实际行动,又为我们提供了合理的实践方法。

首先《实践论》中指出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和目标,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这个真理告知我们:我们要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扎实专业课功底,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对真理要有信仰的态度、研究的决心,学以致用,回归实践,将从实践中得出的真理回归于实践,改变传统的应试思想,应意识到学习理论知识不再只是为了考试,积极拓展,提升自身实践创新能力。积极投身于有益的社会实践,对于当代青年大学生来说,课外活动形式丰富内容多采,要根据自身或者理论需要积极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检验自身、挖掘真理、提升创新意识、探求如何创新新方法。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知识联系生活,生活中运用并获取更多知识,透过实践创新,结合理论创新。

《矛盾论》中描述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毛主席说“离开具体的分析,就不能认识矛盾的特性。我们必须时刻记得列宁:对于具体的事物作具体的分析。” 所以我们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认真分析矛盾,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不但要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更要认识矛盾的特殊性,要懂得矛盾的普遍性始终寓于特殊性之中,只有真正把握了矛盾的特殊性,才有可能揭示事物的本质。且要跳出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矛盾论》、《实践论》的学习,努力学会用马克思立场、基本观点和方法研究问题,坚持用崇高理想鼓舞自己,用坚定信念鞭策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知识水平,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勇于尝试,敢于创新,探索新思路,寻求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