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员制度
第一条 会员申请加入本社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凡具有信阳师范学院学籍,承认本社章程,具有一定责任心,自愿申请加入的学生,经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团委批准可成为本社会员。
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自愿报名;
(二)填写登记表及交纳会费;
(三)颁发会员证(会员证由本社印制、颁发);
(四)召开社团全会,公布会员名单。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社团决议事项的表决权、要职的当选权;
(二)对社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三)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四)参加社团活动,享有受奖励权;
(五)免费阅读社团内部的书籍资料及分享考研信息;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团规章制度办事;
(二)维护社团声誉与合法权益;
(三)及时完成社团交办的工作;
(四)及时向社团反映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五条 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会员资格;
(二) 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违反社团章程以及违法乱纪的成员经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制度
第一条 社团组织构成
(一)理事会由社长、团支书和副社长组成;
(二)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团支书一名;
(三)设团支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四)设办公室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五)设网宣部部长两名,干事若干;
(六)设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七)设新媒体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八)设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九)设调研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二条 本社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观正确,具有群众观念及民主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四)理事会成员任期一年。
第三条 本社社团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
(二)审议社团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决定终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 本社的社长、团支书、副社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群众观念和民主意识;
(二)责任感强烈,尽职尽责,在社团工作中贡献突出;
(三)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四)参加社团换届竞选大会经公投当选后获得相应职务。
第五条 本社团社长、团支书、副社长任期一年,不得在其他协会任职,不得连选连任。
第六条 本社团社长、团支书、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社长:
1.总揽全局,领导社团干部及会员开展各项工作、活动并定期主持召开社团全会和理事会议,对社团事务负责,对社团发展负责;
2.分配、指导、帮助并监督各个理事的工作;
3.定期向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和校学生会社团部汇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并及时传达其指示和精神。
(二)团支书:
1.负责团学工作,组织策划社团内部会议;
2.及时向理事会反馈社团内部情况并采纳社员建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指导、帮助并监督各个部长的工作;
4.负责社团经费的监督工作。
(三)副社长:
1.协助社长做好社团有关工作,对社长负责。社长不在时,受社长委派行使社长权利;
2.了解各部的工作动态,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社长反映并提出可行性方案;
3.切实做好社团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各部工作积极性。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除社长、团支书、副社长职务:
(一)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
(二)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
(三)有损害社团形象及违反社团有关章程的;
(四)在其位不谋其政,懒散不负责并不服从理事会安排工作的。
第八条 本社的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观正确,具有群众观念及民主意识;
(二)积极参加社团所办的活动,工作热心积极,认真负责按时完成理事会分配的相关工作;
(三)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本社团章程,组织纪律性观念强;
(四)参加社团换届竞选大会经公投当选后获得相应职务;
(五)认真细心教导部门干事学习开展相关工作,为社团培养新鲜血液。
第九条 本社团部长任期一年,不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本社团部长及部门行使下列职权:
(一)团支部在团支书的领导下,及时有效地开展团学工作,监督社团财务,处理社团活动策划、档案及总结等文件编辑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负责财务管理、考勤记录、活动资料的搜集整理及社团成员的联络、管理工作;
(三)网宣部主要负责社团线下的品牌打造与活动宣传,负责社团官方QQ、微博的运营;
(四)组织部主要负责社日常开展活动,负责活动宣传材料及场地,组织会员进行考研交流,学术研讨,以及视频学习;
(五)新媒体主要负责社团线上每年的考研信息和考研资料收集工作、日常活动的宣传、微信公众号网络自媒体的运营和使用;
(六)调研部主要负责调查考研学子的需求与问题,提供数据,更好更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
(七)外联部主要负责争取赞助以及与兄弟社团、校外机构和其他院校学生的联络交流工作。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除部长职务:
(一)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
(二)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
(三)不服从社长、团支书、副社长工作安排,散漫失职,多次不能及时完成相关社团工作的;
(四)有损害社团形象及违反社团有关章程的。
第三章 社团干事的产生、罢免制度
第一条 社团干事的产生:
(一) 社团成员有意愿竞选成为干事者填写干事竞选表并交给社团负责人;
(二) 竞选干事者参加干事竞选会并依次上台发表演讲,接受提问;
(三) 最终,由社团理事会和各部部长共同商议选出社团干事并公布干事名单。
第二条 社团干事应注意的事项:
(一) 积极完成部长布置的任务,不得拖沓;
(二) 对待工作态度认真仔细,不得敷衍了事;
(三) 社团工作听从安排,积极配合工作,以社团利益为重;
(四)对于不服从管理,严重损害社团利益者,经社团理事会商议予以罢免。
第四章 社团成员奖励制度
第一条 社团成员加分细则:
(一) 社长加2分、团支书及副社长加1.5分;
(二) 各部部长加1分;
(三) 社团干事及普通成员不加分。
第二条 荣誉证书发放规则:每次会议及活动出勤率采取实名签到制度,根据签到的次数发放证书。
考研服务社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