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为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提高学生文明素质,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应于大一至大四所有年级和班级。
一.责任到班制度
1.固定教室卫生由大一学生负责,在每周二/三和周五中午进行。
2.教室卫生由上课班级负责,班级内部自行安排劳动分工。
3.每天中午、下午下课后,由生活劳卫部成员进行教室卫生的检查,对教室不干净区域进行拍照留存,并根据教室卫生情况,进行打分,打分结果在社科楼五楼公告栏进行公示。
4. 实行责任追究到个人的制度,班级内部制定教室卫生打扫制度,班委和寝室长有连带责任。
二.教室环境规范十大细则
打扫要求 | 打扫要求 | ||
地面 | 保持地面整洁无脏物 | 门窗 | 保持门窗干净无污迹 |
课桌 | 清除杂物,不乱刻画 | 墙壁 | 保持墙面干净不乱画 |
电器 | 下课后及时关闭电源 | 技术设备 | 保持白板干净无污迹 |
讲台 | 保持讲台整洁无垃圾 | 接热水处 | 保持整洁及时清积水 |
黑板 | 保持黑板干净无水印 | 日常行为 | 严禁带饭和零食入内 |
三.教室卫生奖惩制度
1、鼓励学生积极打扫教室卫生,及时清倒教室垃圾和热水器桶内积水,对于表现优秀者,适当增加其劳誉分数。
2、每年期末对卫生打扫优秀班集体予以表彰,提高班级集体荣誉感,并作为文明班集体评比的主要依据。
3、对于第一次打扫不合格的班级,联系其班级负责人进行二次打扫,直至达到标准;对于达到两次打扫不合格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达到三次打扫不合格的班级取消文明班集体的评比资格,并减少优秀学生的名额。
4、严禁带饭和零食进入教室,每学期对违反此规定一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此规定达两次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