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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固定教室卫生奖惩制度(暂行)

时间:2020年10月25日 11:33 来源: 作者: 阅读:

学院为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提高学生文明素质,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应于大一至大四所有年级和班级。

.责任到班制度

1.固定教室卫生由大一学生负责,在每周二/三和周五中午进行。

2.教室卫生由上课班级负责,班级内部自行安排劳动分工。

3.每天中午、下午下课后,由生活劳卫部成员进行教室卫生的检查,对教室不干净区域进行拍照留存,并根据教室卫生情况,进行打分,打分结果在社科楼五楼公告栏进行公示。

4. 实行责任追究到个人的制度,班级内部制定教室卫生打扫制度,班委和寝室长有连带责任。

.教室环境规范十大细则

打扫要求

打扫要求

地面

保持地面整洁无脏物

门窗

保持门窗干净无污迹

课桌

清除杂物,不乱刻画

墙壁

保持墙面干净不乱画

电器

下课后及时关闭电源

技术设备

保持白板干净无污迹

讲台

保持讲台整洁无垃圾

接热水处

保持整洁及时清积水

黑板

保持黑板干净无水印

日常行为

严禁带饭和零食入内

.教室卫生奖惩制度

1、鼓励学生积极打扫教室卫生,及时清倒教室垃圾和热水器桶内积水,对于表现优秀者,适当增加其劳誉分数。

2、每年期末对卫生打扫优秀班集体予以表彰,提高班级集体荣誉感,并作为文明班集体评比的主要依据。

3、对于第一次打扫不合格的班级,联系其班级负责人进行二次打扫,直至达到标准;对于达到两次打扫不合格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达到三次打扫不合格的班级取消文明班集体的评比资格,并减少优秀学生的名额。

4、严禁带饭和零食进入教室,每学期对违反此规定一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此规定达两次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