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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固定教室卫生维持制度 (暂行)

时间:2019年10月12日 14:17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依据学校学生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源自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五十一条),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各年级、各班级。

一.责任到班制度

1.固定教室卫生每周二/周三和周五的中午由大一学生负责。

2.教室卫生由上课班级负责,班级内部自行安排劳动分工。

3.每天中午、下午下课后,由生活劳卫部成员进行教室卫生的检查,并进行打分,打分结果每周都会在社科楼五楼公告栏进行公示,并在生活劳卫部存档。

4.班级内部根据教室卫生打扫制度,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各班督察小组(全体班委)做好监督工作,并有连带责任。

二.教室环境规范十大细则

打扫要求

打扫要求

地面

保持地面整洁无脏物

门窗

保持门窗干净无污迹

课桌

清除杂物,不乱刻画

墙壁

保持墙面干净不乱画

电器

下课后及时关闭电源

技术设备

保持屏幕干净无污迹

讲台

保持讲台整洁无垃圾

接热水处

保持整洁及时清积水

黑板

保持黑板干净无粉尘

日常行为

严禁带饭和零食入内

三.教室卫生奖惩制度

1、鼓励学生积极打扫并维持教室卫生,及时清倒接水处桶内积水,年期末班级评选“劳动之星”,学院颁发证书予以表彰。(评比范围:大一学生;评选标准:由大一班级负责人和生活劳卫部全体成员根据平时打扫积极程度和教室打扫结果评选。)

2、每年期末对卫生打扫优秀班集体予以表彰,提高班级集体荣誉感,并作为文明班集体评比的重要依据。

3、每个月会在学院官方网站对打扫情况进行表彰批评。对于第一次打扫不合格的班级,联系其班级负责人进行二次打扫,直至达到标准;对于达到两次打扫不合格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达到三次打扫不合格的班级取消文明(先进)班集体的评比资格,并减少班内1个评优评先的名额。(评优评先包含:文明寝室、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校等名额)

4、严禁带饭和零食进入教室,每学期对违反此规定一次的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对违反此规定达两次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半年内评优评先和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5、对乱扔垃圾以及携带餐食进教室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检举三次以上的同学,学院颁发“文明督导员”证书予以表彰。

注:如有同学对学院处理和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十日内向学院提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