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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宿舍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

时间:2018年04月25日 12:24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凡我院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留宿外来人员、在外住宿。因在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的,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宿舍管理规定》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棒、电烙铁、电吹风、电饭煲等一切违章电器;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灯、煤气炉;严禁点蜡烛、点蚊香、吸烟、私拉乱扯电线;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摆摊设点;严禁在公寓存放安全隐患物品;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饮酒、赌博、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等不良行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防火防盗,节约水电,爱护公共物品。违者除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外,造成损失的,由违规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三、要做好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轮值工作,室内卫生务必做到“四净”(地面净、门窗净、桌椅净、墙壁净)、“三整齐”(即床上用品整齐、衣物整齐、学习生活用品整齐),保持寝室整洁、美观,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学生每晚应在大门落锁之前返回宿舍,严禁夜不归宿。晚归的学生应向楼管值班人员说明情况,态度要诚恳,不得无理取闹、顶撞楼管值班人员。

五、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指派专人对学院所有宿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宿舍管理规定》进行,检查结果以简报的形式定期公布,对好的宿舍和班级提出表扬,对差的宿舍和班级提出批评。

六、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人员(包括生活劳卫部部员、楼管和公寓办人员)有顶撞 、谩骂、拒交违章电器的,对拒查者给予通报批评且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当前年度的评优评先、评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特别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