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评选信阳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方案

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1:39 来源: 作者: 阅读:

2017―2018学年,我院分团委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在日常学习与工作中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系列主题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在加强和改进团员思想政治工作、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现了我院青年的风采。为表彰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现将我院对于信阳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道德品质优良。尊师重教,团结同志,爱护公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各类规章制度,集体荣誉感强;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观念较强。经常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响应团组织的号召,认真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联系群众,有较高威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

4、服务、贡献、责任意识强。日常学习生活过程中,能积极参加团支部、分团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同等条件下,参加运动会、健美操训练以及其他集体活动不积极者不予与考虑;

5、工作学习业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勇于创新,考试无补考重修,参评学年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40%(2017级同学依照2017—2018学年上学期成绩);

6、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团支部活动,且表现突出;

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作弊、违纪现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在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标准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职务(含班级班委、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热爱团学工作,工作积极,善于创新,威信高,能够广泛团结同学;

2、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能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方向。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为人诚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爱护同学,在团员青年中起先进模范作用,在学生组织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有较高的威信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党的理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带领所在组织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成效好,引导所在组织团员青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3、团支部团结协作,核心作用明显,决策民主,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分工明确,各尽其责;支部成员配备齐全、制度健全且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5、能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在促进学风建设中作用突出,效果明显;

6、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期缴纳团费,积极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定期组织团员青年进行理论学习,组织生活正规且富有成效;

7、支部成员受到过学院及学校公开处分的不予与考虑。

二、评选办法

(一)学院初审

1、评选工作要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采取民主评议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照条件,严格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讲究质量,防止走过场和轮流“坐庄”的不良现象;各团支部于2018年4月12日之前将“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附推荐理由)交至学院分团委,由分团委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确定名单;评选过程中要注意过程材料的收集

2、本次参加评选的范围为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在校在册团员和各团支部。参评人员要认真填写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3、先进团支部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模范团干部不超过团员青年总数的2.5%;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团员青年总数的5%。

(二)校团委审核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召开委员扩大会议(所属各支部书记必须参加)按条件评选。获得推荐资格的团支部要对本支部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2000字以内),并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表(附件1)。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的评选在团员评议的基础上,由各支部酝酿、提名、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团员和团干部要写出个人总结(1000字以内),经学院院团委审查并填写“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申请表(附件2)。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

(2)校团委组织部对受表彰的集体、个人进行宣传培训,交流心得,充分发挥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以及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示范作用,动员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学习先进、赶超先进。

3、表彰办法

(1)学校将在五四期间对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共青团员和模范团干部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名额分配

优秀共青团员:27个

优秀共青团干部:14个

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

共青团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信阳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表.doc

5111d6c1b22776a62dea67c26d283c15.doc (20.00 KB)

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申请表.doc

72cb99bb1919bf36747337f21435643f.doc (18.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