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马之声 当前位置: 首页 > 青马之声 > 正文

《实践论》和与《矛盾论》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9:55 来源: 作者: 阅读:

孙慧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3月9日,张冉老师为我们授课学习毛泽东的两篇哲学著作,分别为《实践论》和《矛盾论》,“两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开山之作,是中国革命胜利的奠定之作,是我党思想理论建设的经典之作,包含着丰富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论内涵,其中最具有核心意义的内容是知行统一理论和对立统一法则,主要是为了厘清党内错误的思想路线,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思想。

《实践论》写于1937年7月,是从认识论的方面对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做出的哲学性总结。其主要内容是:(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和目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即实现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3)认识运动是无限发展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产生出相对真理,相对真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的。绝对真理具有客观性、可知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4)认识过程的规律形式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矛盾论》写于同年8月,是从辩证法的方面对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做出的哲学性总结。其主要内容是:(1)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2)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3)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4)矛盾具有特殊性,不同类事物、不同运动形式的矛盾各有特点,每一个矛盾的双方也各有特点,每个过程的各个阶段的矛盾和矛盾的各个方面也有特殊性。(5)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为我们提供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的方法论。(6)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共性寓于个性之中。(7)矛盾具有同一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两论”从认识论和辩证法两方面总结历史经验,为我们提供了理论指导,我们要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反对本本主义,坚持实干兴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