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燕
马克思主义学院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这一主题蕴含着新时代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时代课题,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不断提高我们党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概念的提出彰显了国家治理对于国家繁荣富强、社会长治久安以及人们幸福安康的重要作用。中国作为人民民主政治国家所推崇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治理,但是有另一个词语与与其含义相似即统治,这两个词语同样都是在表达管理的意思,但是深挖其内涵却大有不同。治理与统治的权利主体都可以是政府公共权力,但是治理比统治的范围更广泛些它还可以用在社会组织以及居民自治组织中,此外最主要的决定二者性质有所区别的是,统治属于强制性的权力是自上而下行使的,而治理则是一种温和的协商它也可以自上而下行使但更多的还是平行的行使权力。正是由于以上的种种区别才决定了在社会主义民主国家中我们所坚持和发展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依靠的是国家治理体系以及国家治理能力,这个概念首次提出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此次会议中不仅提出了这个新概念更将其定为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定义为深化改革的最终目标。当前国家治理正面临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入期、自然生态系统严重退化、信仰危机以及信任危机等等多个新形势和问题,这也要求政府要攻坚克难,寻求变化,用老办法来解决新问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权力实行减法,进行管理减负。温家宝总理曾说过“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最重要的是发挥核心作用,强化党中央的领导,同时也要下放一部分权力。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我们仍是任重道远,但是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的政治变革必有光明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