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现将2017年度学校勤工助学人员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信阳师范学院校园文明纠察队、环境巡查队、宿管会、伙管会、
行政助理等勤工助学岗位。
二、 招聘条件
1.由各学院学生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原则上推荐比例为学院总人数的2%;
2.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家庭学生、优抚对象、烈士家属子女、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等优先推荐;
3.学院推荐学生必须是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身体健康,有能力从事一定体力劳动;
5.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一人一岗制,不能重复申请。
三、 申报流程
请有意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下载填写《2017年度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并经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或主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党委公章。学院审核汇总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即2月26日-2月28日),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岗位申报情况进行勤工助学人员进行统一分配。
四、相关要求
1.公示期间,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时提请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2.各学院将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填写《信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名单》(附件2),并将《推荐名单》纸质版2月28日报送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zzx0873@126.com;
3.学生提交的《2017年度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院要整理归档。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名单.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