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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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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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素质30%
(基础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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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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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国家、省、市(校)、学院表彰的先进个人及荣誉称号获得者(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除外)分别加10、7、3、1分。(同一事项奖励只取最高分,下同。加分上限:三校三院(可承认外院系证书一张)(校级证书承认校级职能部门证书,例如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校团委、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处等。校学生会证书按院级证书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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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国家、省市、学校、学院表彰或通报表扬者,每人每次分别加10、7、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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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在学校卫生检查中,受表彰的宿舍每人每次加0.5分,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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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优秀调查报告者加7分,获得校级优秀调研报告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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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加分: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3分;学生会副主席、新闻中心主任、新媒体主任2.5分;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新闻中心副主任、新媒体副主任、社团社长2分;学生会副部长、社团团支书1.5分;社团副社长、班委1分;学生会干事、社团部长、班级宿舍长:0.8分(不重复加分,多项职务加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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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育素质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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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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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计算采用算术平均法,即学生各门必修课成绩乘以该门学分,再将此成绩相加除以必修课学分之和,再加上选修课成绩(即选修课及格门数×0.5)。公式表示为:学习成绩=∑(必修课成绩×该门学分)/必修课学分之和+选修课及格门数×0.5。注:免修课程成绩按合格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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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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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语过级加分:上学年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当年分别加3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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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三、四级者,当年分别加1、2、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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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学年参加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体、音、美等艺术类等级考试,获初、中、高级证书者,分别加2分、3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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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学年取得国家司法考试、会计师、建造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根据相应级别,分别加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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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普通话过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者,当年分别加3、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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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学年总成绩名列全班前三名者,分别加3、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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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学习技能竞赛(不包括体育竞赛)、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8、6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7、5、3分;获市(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1分;获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8、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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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当年获批校级科研论文者,重点项目加3分,一般项目加2分;当年完成科研项目并顺利结项者,重点项目主持人加10分,重点项目参与者加7分;一般项目主持人加8分,一般项目参与者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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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学院假期调研报告评选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加1、0.8、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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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学院创办《南湖评论》中发表文章者一篇加1.5分,两篇3分,两篇以上者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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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CSSCI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限前三作者)分别加10、8、6;在CN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限前两作者)分别加8、6分;出版专著者加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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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开发表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作品,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等刊物分别加6、4、2、1分。(所得证书不再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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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素质10%
(基础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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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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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校内外体育竞赛获国家级第1-3名、第4-6名、第7-8名分别加14、12、10分;省级第1-3名、第4-6名、第7-8名分别加12、10、8分;市(校)级第1-3名、第4-6名、第7-8名分别加8、6、4分,参加但未获奖加2分。(多次参加可累计加分)运动会加分按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测评细则加分。集体获奖者按上述折半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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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健美操比赛按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测评细则加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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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广播操比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证书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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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动会仪仗队统一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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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素质5%(基础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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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语言、行为文明,着装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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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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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正当理由旷课、旷操者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包括运动会出席观众),每人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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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众场合有不文明行为者,每人每次扣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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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夜不归宿者每人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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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宿舍卫生检查过程中,违纪通报批评的宿舍,值日生和寝室长及本宿舍的党员每人每次扣1分,其他人每人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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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班级干部、学生党员,寝室宿舍长对班级、宿舍学生违纪行为知情不报者,每人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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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受警告处分,每人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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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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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受记过处分者,每人每次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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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每人每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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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学校荣誉或者国格行为者每人每次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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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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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加分上限三张校级证书,三张院级证书(可承认外院系证书一张)(校级证书承认校级职能部门证书例如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校团委、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处等。校学生会证书按院级证书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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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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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成绩=德育素质分×30%+智育素质分×55%+体育素质分×10%+美育素质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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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马克思主义学院依照信院〔2017〕177号《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结合我院专业特点,集中对学院各班级每一名同学上一学年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分,此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2:考试作弊、违纪(被发现无论是否上报)及成绩有不及格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作假被发现者,取消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和一切评优评先评比资格。
附3:本办法中未注明的加减分项以信阳师范学院综合测评办法为准。
附4:自2017年9月18日起,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分项均需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家园网站进行公布或通告后方能在学生综合测评中进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