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信院组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根据本人上报成绩,结合教务系统导出成绩排名和班主任提供的综合测评情况)、民主评议、党委研究讨论,拟确定李东琴等28人为我院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发展名单(含研究生、少数民族):
李东琴 焦佳音 卞晓莹 魏冰冰 孔令利
努尔阿米乃姆•图尔荪 牛田存 贾子漪 孙 君
姚佳慧 宋羽潇 贾雨晴 王明亮 张 燕
张国庆 刘 鹏 刘 婕 姚勇毅 刘巧杭
赵思雨 王钰洋 王世瑾
研究生: 周忠鑫 詹彦彦 曲 直 文 浩
龚忍慧 周韵诗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标准,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实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办公室社科楼320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390853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