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信院组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根据本人上报成绩,结合教务系统导出成绩排名和班级提供的综合测评情况)、民主评议、党委研究讨论,拟确定黄玲丽等二十人为我院2023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拟发展名单:
黄玲丽 谷茵 张晴 李如华 高红凯
任振豪 雷敏 易从漫 常康哲 陈曦
孙中艳 刘暄 杜贺 梁怀远 刘果
赵双 邱越 吕柠 冯玥 夏萌萌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标准,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实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办公室社科楼313办公室反映。
办公室地址:社科楼3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90853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