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了《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7号),我院接受评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通过国家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并启动了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阶段。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质量监管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建立自我评估制度,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自2014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开展以来,我院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积极自我查找,自我诊断,不断完善质量保障监督体系,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逐年提高。